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法规、林区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项目备案和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其它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评;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立。
(四)负责全区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和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和检查验收。
(五)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区直单位组织开展定点扶贫;联系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开发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六)拟订全区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七)负责全区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拟订并组织发布扶贫发展报告。
(八)负责全区财政扶贫项目和老区建设项目的考察、筛选、评估、论证、立项、审批,并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
(九)承担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神办发【2015】40号)确定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内设综合科、开发指导科、老区建设科、社会扶贫科。
(一)综合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本办收、发电文登记、办理、归档;负责规范性文件、信函把关、印刷报送、存档;负责综合性文稿撰写、值班值守安排;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记录及会务;负责信息编审上报及办网站更新、管理;负责本办履职尽责考核及过程管理考评记录;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编制、人事工作;负责综治、档案、普法、卫计、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卫生文明建设;负责综合性工作(文件、会议)落实情况书面上报;负责各类档案定期归集、立卷、存档;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公务接待及账务处理配合;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及定期清理、负责工、青、妇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调研撰写及答复工作;负责清洁卫生监管;负责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负责完成职责范围材料、表格及信息撰写审报。负责政策法规科工作。对其他科室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开发指导科(挂老区建设科、计划财务科牌子)
负责乡镇、村、户(含老区乡镇、村)脱贫项目归集、审核、建库;负责扶贫专项资金协调争取和扶贫项目筛选报批;负责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负责扶贫项目竣工验收及审核报账;负责阳光、光伏扶贫、电商扶贫、行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信贷等工作;负责原扶贫互助金监管;负责牵头落实省对林区党政领导扶贫责任制及扶贫绩效考核及扶贫审计工作;负责秦巴片区及国贫县扶贫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报批、实施;负责完成职责范围材料、表格及信息撰写报送;兼担单位财务工作。对其他科室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社会扶贫科(挂精准扶贫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脱贫规划制定及年度计划实施;负责全区精准进出动态管理和网络数据更新互通;负责户、村、乡镇、区级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的齐全完善;负责户脱贫、村出列、区摘帽程序把关和对标考核验收;负责扶贫政策解答和受理调处群众诉求;负责组织扶贫政策业务培训;负责实施雨露计划、贫困监测、三支一扶、区域对接帮扶协作;负责部门(省直)驻村工作队监管;负责配合教育、人社、医疗扶贫、残疾人扶贫、政策兜底对象把关、政策落实及专项数据统计;负责组织实施进位考评、脱贫考核和第三方评估;负责接受脱贫质量和动态管理审计监督、检查;负责“10.17”扶贫日活动谋划实施;负责完成职责范围材料、表格及信息撰写报送;对其他科室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收、支情况:
1、2016年全部收入207.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万元,其他收入3.1万。
2、2016年全部支出207.1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万元,项目支出36.4万。
3、2016年收入、支出同比上年相比同时高出26.1万余,高出主要用于项目管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1、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04万元,占全部收入98.50%。
2、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04万元,占全部支出98.5%。
3、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同比上年增加77.6万元,增长62%,主要用于项目管理。
3、神农架林区扶贫办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07.10元,包含:基本支出167.6万元,项目支出77.6万元。
三、财政拨款拨款支出分类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6万元,占82.15%,项目支出36.4万元,占17.85%。同比上年均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处于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人员增加产生的必须费用。明细分类如下:
1、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8.33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5万元(退休费、医疗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86万元(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业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其他资产性支出4.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2、项目支出36.4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费、建账立卡档案整理支出、外出学习考察差旅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84万元,其他
公务用车运行费2.1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无公车购置费及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度同比分别减少71% 、80%。2016年度,扶贫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林区“十条细则”,进一步规范细化本单位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把关审核报销凭证,杜绝公车私用、私客公请、无公函接待现象。公务车1辆。全年接待省检查、考评组客人25批次103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4.62万元,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2、固定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6年固定资产总额114.6万元,其中:房屋(建于1993年)40万元,通用设备35.9万元,车辆27万元,专用设备1万元,家具用具10.7万元。
通用设备主要包括:台式电脑(一体机)25台,笔记本电脑11台,打印机(传真机)9台,扫描仪2台,数码相机1部,空调22部。
家具用具主要包括:办公桌、椅51套,文件(书柜)10组,沙发7台等。
3、其他
⑴固定资产中的“房屋”是指始建于1993年家属楼。本单位现办公楼与其他单位合用,无产权。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咨询费”是指聘用常年法律顾问费,“劳务费”是指支付给上元公司编制规划费用。
⑶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其他”是支付给扶贫点精神文明创建款以及参加文艺汇演支出。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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