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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11500713/2020-42740 发文单位:神农架林区扶贫办 主题分类:其他 名  称:神农架林区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18-09-17 00:00 发布日期:2018-09-17 10:02 文  号: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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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法规、林区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项目备案和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其它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评;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立。

(四)负责全区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和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和检查验收。

(五)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区直单位组织开展定点扶贫;联系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开发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六)拟订全区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七)负责全区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拟订并组织发布扶贫发展报告。

(八)负责全区财政扶贫项目和老区建设项目的考察、筛选、评估、论证、立项、审批,并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

(九)承担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神办发【201540号)确定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综合科、开发指导科、老区建设科、社会扶贫科。

(一)综合科

负责办机关内外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和简报、信息等撰写把关和报道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政治学习;负责文电传处、信息网络、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节能降耗、会务、机要、安全生产、保密、政务公开、信访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普法、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及综合性接待工作;负责办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完成和督办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负责联系省综合处并完成对口工作。参与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典型经验;参与全区扶贫开发、老区建设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中长期规划的拟定及配合实施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开发指导科(挂计划财务科牌子)

负责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建立财政扶贫备案项目库;负责按照省要求的资金投向,结合林区实际,及时做好向省备案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申报的财政扶贫项目、信贷扶贫项目考察、筛选、评估、论证、立项、备案;负责拟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按投向分配、使用监管和绩效考评验收;负责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等重点工作的实施并组织检查验收;负责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负责办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完成涉及本科室职责的各类材料、报表及信息宣传上报;负责联系省开发指导处并完成对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老区建设科

拟订老区建设年度计划和建立老区建设项目库;负责老区建设项目的考察、筛选、评估、论证、立项、备案、申报;负责对老区建设资金按投向分配、使用监管和绩效检查考评;负责联系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省扶贫基金会并完成对口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负责开展老区建设调研、统计、分析,配合社会扶贫科开展对老区乡镇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监测、抽样调查和贫困标准的拟订等;负责指导老区建设项目实施并组织开展检查验收;负责完成涉及本科室职责的各类材料、报表及信息宣传上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社会扶贫科(挂政策法规科和培训中心牌子)

拟定全区扶贫开发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政策措施、法规草案,负责编制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和对口帮扶计划方案,负责联系国家、省直机关驻林区扶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区内对口帮扶工作;检查、考核、对口帮扶单位的工作情况;负责社会各界捐赠的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负责组织、指导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扶贫科技培训;负责全区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报表、扶贫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负责“雨露计划”实施工作,参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等人才扶贫计划工作;承担脱贫奔小康和开展社会扶贫调查、分析和报告工作;负责联系省社会扶贫处、省扶贫发展中心、省扶贫培训中心、省扶贫开发协会,并完成其对口工作;负责完成涉及本科室职责的各类材料、报表及信息宣传上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结构

    2015年根据神政办[2015]40号文件,核定行政编制5人,参公事业编4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本办现实有人员18人。行政编制5人,参公事业编制4人,以钱养事1人,公益性岗位1人,临时聘用1人,三支一扶5人,借调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收、支情况:

12017年全部收入66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66万元,其他收入1.57万元。

22017年全部支出667.24元,其中:基本支出328.02万元,项目支出339.22万元。

32017年收入、支出同比上年相比同时高出460.14万元,高出主要是2016年度扶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和项目管理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665.66万元,占全部收入99.7%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65.66万元,占全部支出99.76%

3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同比上年增加461.66万元,增长69.35%,主要原因是表彰2016年度扶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奖励资金纳入预算收入。

3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65.66元,包含:基本支出326.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49.04%,项目支出339.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50.96%

三、财政拨款拨款支出分类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6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44万元,占49.04%,项目支出339.22万元,占50.96%。同比上年均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处于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人员增加产生的必须费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1、人员经费218.3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0.68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71万元(退休费、医疗费、其他);     

2、公用经费108.05万元(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业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其他资产性支出7.8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42万元,公务接待费3.91万元,2016年基本持平。无公车购置费及出国费用。

2017年度,扶贫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林区“十条细则”,进一步规范细化本单位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把关审核报销凭证,杜绝公车私用、私客公请、无公函接待现象。公务车1辆。全年接待省检查、考评组客人15批次111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7.89万元,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2、固定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7年固定资产总额124.8万元,其中:房屋(建于1993年)40万元,通用设备45.8万元,车辆27万元,专用设备1万元,家具用具11万元。

通用设备主要包括:台式电脑(一体机)25台,笔记本电脑15台,打印机(传真机)9台,扫描仪2台,数码相机1部,空调22部,会议终端设备1套。

家具用具主要包括:办公桌、椅51套,文件(书柜)10组,沙发7台等。

3、其他事项说明

⑴固定资产中的“房屋”是指始建于1993年家属楼。本单位现办公楼与其他单位合用,无产权。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咨询费”是指委托第三方开展贫困户精准脱贫评估费、中彩项目、光伏项目规划编制费、聘用常年法律顾问费,“劳务费”是指支付给办公区和住宅楼环境卫生维护人员工资费用。

五、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通过全区整合专项资金的投入已脱贫533115331人,未脱贫还有148456人,三率一度中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0.91%;无贫困人口漏评和脱贫人口错退现象,错退率漏评率均为0;群众认可度95.5%17个省定重点贫困村全部验收达标出列,其他50个行政村均达到十有出列标准,全区67个行政村达标出列率100%。所有指标全部达到国定标准,经区自查和初审符合贫困县摘帽标准,实现了脱帽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本单位将实施的雨露计划、项目管理方面的支出,纳入到项目支出中。

附:2017年决算公示表1-8

                         2018915

附件:

神农架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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