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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扶贫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011500713/2020-42736 发文单位:林区扶贫办 主题分类:其他 名  称:林区扶贫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文日期:2017-07-21 00:00 发布日期:2017-07-21 15:18 文  号: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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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扶贫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1、单位职能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法规、林区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项目备案和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其它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评;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立。

(四)负责全区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和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和检查验收。

(五)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区直单位组织开展定点扶贫;联系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开发协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六)拟订全区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七)负责全区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拟订并组织发布扶贫发展报告。

(八)负责全区财政扶贫项目和老区建设项目的考察、筛选、评估、论证、立项、审批,并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

(九)承担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神办发【2015】40号)确定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内设综合科、开发指导科、老区建设科、社会扶贫科。

(一)综合科

负责办机关内外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和简报、信息等撰写把关和报道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政治学习;负责文电传处、信息网络、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节能降耗、会务、机要、安全生产、保密、政务公开、信访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普法、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及综合性接待工作;负责办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完成和督办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负责联系省综合处并完成对口工作。参与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典型经验;参与全区扶贫开发、老区建设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中长期规划的拟定及配合实施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开发指导科(挂计划财务科牌子)

负责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建立财政扶贫备案项目库;负责按照省要求的资金投向,结合林区实际,及时做好向省备案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申报的财政扶贫项目、信贷扶贫项目考察、筛选、评估、论证、立项、备案;负责拟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按投向分配、使用监管和绩效考评验收;负责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等重点工作的实施并组织检查验收;负责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负责办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完成涉及本科室职责的各类材料、报表及信息宣传上报;负责联系省开发指导处并完成对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老区建设科

拟订老区建设年度计划和建立老区建设项目库;负责老区建设项目的考察、筛选、评估、论证、立项、备案、申报;负责对老区建设资金按投向分配、使用监管和绩效检查考评;负责联系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省扶贫基金会并完成对口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负责开展老区建设调研、统计、分析,配合社会扶贫科开展对老区乡镇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监测、抽样调查和贫困标准的拟订等;负责指导老区建设项目实施并组织开展检查验收;负责完成涉及本科室职责的各类材料、报表及信息宣传上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社会扶贫科

拟定全区扶贫开发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政策措施、法规草案,负责编制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和对口帮扶计划方案,负责联系国家、省直机关驻林区扶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区内对口帮扶工作;检查、考核、对口帮扶单位的工作情况;负责社会各界捐赠的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负责组织、指导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扶贫科技培训;负责全区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报表、扶贫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负责“雨露计划”实施工作,参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等人才扶贫计划工作;承担脱贫奔小康和开展社会扶贫调查、分析和报告工作;负责联系省社会扶贫处、省扶贫发展中心、省扶贫培训中心、省扶贫开发协会,并完成其对口工作;负责完成涉及本科室职责的各类材料、报表及信息宣传上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人员情况

扶贫办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以钱养事编制2名,“三支一扶”人员5名,外单位借调2名。

二、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共1,376,044元,2016年结转36,052元。2017年预算支出1,412,096元。

2、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其他说明事项

   1、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决算数比较作分析说明)

   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74,000元,比2016年决算数基本持平。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2017年主要是检查督办各种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省级对扶贫工作的考核会增多,会造成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用的增加。

   2、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主要是用于举办全区性的工作部署会议和对乡镇村干部精准扶贫政策业务的培训,以及平时到项目点进行督办检查,省级对林区的各项考核、考评工作等。

附件:

预算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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