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三、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一)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二)部门总支出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
农业农村局是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承担着区内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重任,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畜牧业生产、农村经济管理、农村能源建设、农业行政执法、渔业及水产技术推广,农业(农机)技术推广等综合职能。(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省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林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省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十四)履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牌证的核发、检验工作,开展农业机械使用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全区农药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农业系统的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承担林区党委、政府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1、机构设置及编制。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批复农业农村局机构编制人数81人。其中: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1名,农村经济发展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6名,农村社会事务指导中心核定事业编制9名,农业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5名。
2、实有人数。截至2023年12月底,农业农村局在职在编人数为68人(不含“三支一扶”6人,以钱养事3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5人,事业在职人数53人。
3、离退休人数。截至2023年12月底,退休人员52人。享受遗属补助8人。
二、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一)牢记“国之大者”,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一是夯实农业基础。实施土壤健康行动,对红河村实施土壤修复工程。指导青天袍绿色食品公司申创省级生态农场。二是优化农业结构。实施“菜篮子”工程,维持全区蔬菜保有面积3万亩。加大生猪产能调控,规范引导生猪养殖。三是加强农田建管。完成宋洛乡、红坪镇3000亩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任务。
(二)推动农村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深化乡村治理体系改革。推广积分制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年度申报成功命名2个省级清廉村居。二是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支持发展农产品直播电商营销新模式。三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宅基地和农村承包地管理,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等资源。
(三)实施兴业促农,激活农村发展动能。一是发展平台农业。实施农林产品供应链平台建设。加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技术研究和保护力度。二是发展绿色农业。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扎实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制定全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散养户分类管理规范。三是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做实特色产业链强“量”的增长,谋划延链补链布局“质”的提升。实现天麻单品突破,提升天麻标准化种植水平。做大中药材淫羊藿产业。做优百花蜜,构建统一的中蜂疫病防控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建立质量溯源体系。做强云雾茶,完善构建神农架茶标准。发展冷水鱼,实施冷水鱼设施渔业养殖场项目,逐步实现农旅融合发展。
(四)推进乡村振兴,增加农民收入。一是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脱贫民众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实现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创1家全国重点龙头企业,申创茶产业、天麻产业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三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五)聚焦生态宜居,打造和美乡村。一是以示范标杆带动为引领,促全域开展共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美好人居环境为重点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争创省级1个示范镇、5个示范村。二是以开展环境整治为抓手,促人居环境提升。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实现分类管理,生活污水治理全域推进,“厕所革命”全域覆盖升级。注重乡村建设和乡村运营一体规划,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三是以共同缔造理念为引擎,促群众主动参与。完善美丽乡村治理体系,提升村庄整体风貌和农民生活品质。打造共同缔造示范点,推动居住环境提档升级和精细化基层治理水平提升,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治理,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携手打造美好环境,共同缔造安宁和美幸福生活。
三、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收入
2024年收入预算5275.05万元,比上年增加418.6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0.05万元,比上年减少96.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3765万元,比上年增加515万元。
(二)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510.05万元,比上年减少96.4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所以人员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0.05万元,比上年减少9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四、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一)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总支出预算5275.05万元,比上年增加418.6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0.05万元,其他资金3765万元。
(二)部门总支出分类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390.05万元,占26.4%,比上年减少96.4万元,减少6.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885万元,占73.6%,比上年增加635万元,增长1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390.05万元,占26.4%,比上年减少96.4万元,减少6.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0万元,占8%,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合计113.49万元,比上年减少5.31万元,同比降低4.5%,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物业费减少。其中:办公费24.2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5.5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劳务费13万元,工会经费12.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福利费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32.04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3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7.1%,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预计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或无增减情况),主要原因:预算内没有安排此项资金;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财政按车辆数量核定费用;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办事,压缩开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工作,2024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3个,其中: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个,专项绩效目标2个。绩效目标力求细化、量化,清晰反映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政府采购预算合计3591万元。其中:货物类1641万元、服务类1950万元,主要用于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三)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预计新增办公设备资产10万元用于更新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底,农业农村局账面资产占有量1253.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占有量1059.67万元。公务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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