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林区畜牧业、水产业相关政策、意见、规划、计划、技术、项目的拟订和实施。承担养殖业标准化生产模式推广和综合指导;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等行业的指导工作;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实施工作;承担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畜禽、鱼类遗传种质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扑灭计划;承担林区人民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承担畜禽、鱼类的养殖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应用。指导养殖业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水产行业的统计和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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